广东惠州关于开展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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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号)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年度“农村电商”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博罗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认定申请。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计划认定**家博罗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从全县镇村(居)农村电商站中扶持创建,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应具备场地、设备、网店、团队、业绩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以及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推动产销链接、促进直播营销、配套仓储物流、推动品牌建设等主要服务功能,具体见附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  有明确数值限制的指标应当达标:  项目指标  数值限制  场地  ≥***平方米  设备  ≥*台电脑  网店  ≥*家(正常运营)  团队  ≥*名专职人员  业绩情况  主营农资产品  ≥****单或≥***万元  主营动物类农产品  ≥****单或≥***万元  主营植物类农产品  ≥****单或≥***万元  单营植物类生鲜  ≥****单或≥***万元  三、申请截止时间和受理部门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西义和大小塘***号***室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股。  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先生、林小姐。  四、申请材料  *.《博罗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请表》;  *.《****年度农村电商重点项目自评表》  *.营业执照(查原件、收复印件);  *.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场地凭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经营场所相关图片;  *.参保证明;  *.业绩情况相关台账。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请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将严格对照《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的各项要素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书面评审情况择优进入实地评审环节。最终综合各个站点的书面评审材料和实地评审评分,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并结合各个站点的特色、亮点及不足,最终推荐出拟认定的**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单位,请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附件,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各单位申报材料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博罗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填写的“运营企业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应当与营业证照一致(“主要负责人”为法人代表);站点名称与运营企业名称可以不一致。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提交申请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开展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的初审工作,届时请予以配合。  附件:  *、博罗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申请表.docx  *、****年度农村电商重点项目自评表.xls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 **号).pdf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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