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受理《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一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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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选址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医学院旁仁济学院地块,用地范围东邻温州生材所规划二期地块,南侧为果园、居民区,西面紧邻园区东路,北面紧邻汀岙西路、河道。本次建设的一期工程占地面积***** m&sup*;,一期总建筑面积*****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含科研及配套用房*****m*,综合管理用房****m*,生活配套用房****m*),地下室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生物安全实验室包括BSL-*和BSL-*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含BSL-*及以上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废气产生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地下车库尾气、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生活垃圾、实验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方面的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处理经多单元处理流程系统后并入生活废水处理。实验室废气经高效过滤后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集中屋顶排放,车库尾气经排烟竖井后高空排放。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室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消毒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楼
联系人:吴魏 电话:****-********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电话:张娜 联系人:***********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 传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