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1台10+10t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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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处置*台**+**t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天津******处置*台**+**t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资产类别 设备转让方名称 天津******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拆除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变更,并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本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了解并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本方已阅读并认可标的资产挂牌公告信息及公告附件中所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拆除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 (*)同意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变更,并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同意本次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有)、补检费用(如有)、过户的手续费(如有)等及其他国家政策未明确承担方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金额的*%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北交所递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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