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1年六安市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第1包-312国道南侧防护绿地一标段(经三路—黄家埂路)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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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六安市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第*包-***国道南侧防护绿地一标段(经三路—黄家埂路)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AHGH-********-*
二、项目名称:****年六安市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第*包-***国道南侧防护绿地一标段(经三路―黄家埂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源******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兴美花园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陆万叁仟贰佰伍拾元贰角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 ****年六安市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第*包-***国道南侧防护绿地一标段(经三路―黄家埂路)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金祥、池华、杜先秀、许广美、胡金飞、田炳松、李习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春江河滨小区F*#楼三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滨河公园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春江河滨小区F*#楼三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息记录承诺函
*、响应情况表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