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马田街道纪工委购买监督检查协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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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纪工委购买监督检查协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马田街道纪工委购买监督检查协助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深圳市永******、深圳万达会计事务所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形式,选定深******为本项目的采购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项目成交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服务内容和承诺: 重点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会计期间各资产、负债、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五)专项资金、基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效果; (六)政府采购和建设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八)财务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九)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十)债权、债务的形成及管理情况; (十一)年度考核招标的完成情况; (十二)重大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十三)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果; (十四)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廉政建设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内容。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