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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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莱阳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莱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土地位于金山大街南、贤友路东,征收土地总面积**.****亩,其中:建设用地**.****亩(农村宅基地**.****亩)。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市莱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调整莱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莱政办字〔****〕**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由莱阳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万元,由莱阳市财政局拨付到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二)社会保障安置:莱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万元,由莱阳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厢街道办事处、辛格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四、其他事项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日内,向莱阳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日内向莱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示。联系电话:****-*******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