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澜改片区纵三路纵四路道路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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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改片区(纵三路、纵四路)道路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设计周期/承诺质量要求/承诺第*************.**(投标折率:**.**%)邱学敏/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号初步设计周期为**日历天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及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修编为*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周期为**日历天完成,施工图修编*日历天完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联系人:周工电话:****-********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号邮编:******投诉接收部门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话:****-********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号B*座七楼邮编:******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小姐电话:****-********、****-********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号之一栋*层***、***、***单元邮编:******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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