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道路排水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长丰片雨污分流及混错接改造(一期)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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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中标公告放弃中标公示详情中标公示编码:******************标段号:*工程名称: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道路排水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长丰片雨污分流及混错接改造(一期)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公示时间:****-**-** **:**:**是否发布:已发布放弃中标说明:关于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道路排水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长丰片雨污分流及混错接改造(一期)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说明硚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道路排水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长丰片雨污分流及混错接改造(一期)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于****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和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第三中标候选******。中标公示结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进行公示。****年*月*日,第一中标候******因其自身原因向我司递交了关于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申请函,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交了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且本项目工期紧张,经公司研究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中标,中标价为****.***万元。特此说明。武汉市汉江湾**********年*月**日返回动作 当前页面显示行数 当前页面显示页号 当前页面查询参数 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