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固始县2020年灾后重建工程(剩余工程)第一批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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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固始县****年灾后重建工程(剩余工程)第一批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不见面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固始县****年灾后重建工程(剩余工程)第一批
招标编号:A****************
二、 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监理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施工期+保修期(*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刘旭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JLG**********
第二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施工期+保修期(*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张梅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JLG**********
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施工期+保修期(*年)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刘胜利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JLG**********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固始县水利局
电话:****-*******
邮箱:******
邮编:******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陈元光大道交叉口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水利局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陈元光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号电子邮箱:hnrygg@***.com****年*月*日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