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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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丽水市殡仪馆 项目名称: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项目 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评审专家论证意见:浙江大兴******受丽水市殡仪馆的委托,于****年**月**日下午在浙江大兴******一楼会议室,对丽水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维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组审阅了相关文件及材料,听取了采购单位对项目相关情况介绍,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一、该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丽水市殡仪馆现有*台火化机用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因使用过程的正常损耗,现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二、由于目前国内火化机用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和与之配套的零部件,在技术参数、控制系统、规格尺寸等方面不尽相同,各自产品存在技术差异和专利保护,如果同时使用不同厂家的设备部件,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后期有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的隐患。三、市殡仪馆的*台火化机是由厂家******生产,且威海******是厂家指定的浙江省内火化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等航泰牌设备的保养、维修、售后服务的单位。设备自安装完成投入使用至今,产品质量、使用效果达到预期要求,原生产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时周到,为充分考虑此次维修部件技术参数与原装尾气处理设备的有效匹配,防止设备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效果不佳,避免不同供应商互相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方便设备检修保养、保证售后服务及时便捷,拟定由原厂指定单位对*台火化机尾气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根据以上要求,该项目具有服务的唯一性。综上所述,为顺利开展本项目,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拟定 威海****** 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威海****** 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殡仪馆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苏埠村戏毛弄*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KB","noticePubD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