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安徽星河汽车有限公司特种组装车部件生产和装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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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特种组装车部件生产和装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特种组装车部件生产和装配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兴隆路***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①建设性质:新建; ②行业类别及代码:C****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③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④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兴隆路***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厂界周边 ***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小,项目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m*/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GBT*****-****)表*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滁河。项目所排放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最大声源强度值为**dB(A)。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投产后噪声在厂界预测点的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因此,评价认为项目运营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和声源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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