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甲玛乡等7所乡级幼儿园安全饮用水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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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墨竹工卡县甲玛乡等*所乡级幼儿园安全饮用水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慈松堂路圣城丽都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B-LS****** 项目名称:墨竹工卡县甲玛乡等*所乡级幼儿园安全饮用水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甲玛乡***人、扎西岗乡***人、唐加乡***人、尼玛江热乡***人、扎雪乡***人、日多乡**人、门巴乡***人,幼儿园安全饮用水设备购置。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慈松堂路圣城丽都苑**-*)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慈松堂路圣城丽都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由代理机构存档:(*)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备符合本项目的营业范围)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成立以来每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资料: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竹工卡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墨竹工卡县 联系方式:边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拉萨市慈松塘路圣城丽都苑**-* 联系方式:李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