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阆中市七里新区华胥路“金源利.中央华城(中央天街)”11栋 LG-66号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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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一、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日内(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进行公开变卖.标的物变卖期为**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起即启动**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竞买人交齐预交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一、变卖标的: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新区华胥路“金源利.中央华城(中央天街)” **栋LG-**号商业用房(查封面积:**.*㎡,实际面积:**.**㎡,以查封面积为准)二、特别提醒:该标的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尚未进行初始登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待具备办证条件时,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该标的查封面积和实测面积不一致,以查封面积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体看样或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变卖价:**.*万元;预缴款:**.*万元(含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整倍数)。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所需承担的税及其他费用可在变卖成交后从执行案款中支付。具体费用税费请到相关部门了解。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最后*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九、竞买人需交纳预缴款。[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确定的为准]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仅限网上报名缴纳的用户,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并备注“执行案号(****)川**执恢*号余款”。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user/issue/***-****.html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咨询看样电话:***-*******淘宝咨询电话:***-***-****网址:https://***.******.***/****/**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