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20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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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湾沚区人民政府批准,******名下位于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以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日内,到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湾沚区人民政府或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本决定书的,我局将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年**月**日解读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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