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弋江区规划支三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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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交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办理规划支三路工程立项的函》(弋住交〔****〕**号)文件收悉。由区住交局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仓津路至规划支一路。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全长***米,宽**米,包括道路、雨污水、路灯、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四、如需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内项目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年**月*日解读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