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城关镇林庄安置点食用菌种植项目培养车间(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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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号*、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关镇林庄安置点食用菌种植项目培养车间(设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主要为新安县城关镇林庄安置点食用菌种植项目培养车间进行设备采购,需配套双子星链式提升机*台、全自动套袋+套环.盖盖.装框机*套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林庄村郭坑组菌收专业合作社院内*号*******.**元序号名称品牌及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三、评审专家名单文九巴(组长)、沈向峰、李艳霞、杜爱玲、卫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地 址: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卫先生电 话:****-********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洛阳市牡丹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北***米飞洋咨询*楼联 系 人:石先生电 话:****-************年**月**日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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