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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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人员要求:*名执业律师,*名律师助理服务开始时间:****年*月**日 (一)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针对重要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并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寄送律师函。(二)协助采购人修改、草拟、制订、审查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等法律文书。(三)针对采购人负责的政府采购、教育后勤服务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起草、审查、修改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合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四)针对采购人管理物业在使用、租赁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起草、审查、修改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合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纠纷的,接受采购人委托,通过协商谈判、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五)针对采购人管理的,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确权登记的物业,需要提出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取得权属证书。(六)参与采购人在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协商、谈判工作,以及参加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并提供协商、谈判方案,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七)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八)参与采购人因处理物业事项中所引发的信访等事项,深度协助采购人进行问题处理。(九)供应商应当指派驻场律师深度参与项目服务,驻场律师必须接受采购人管理,在采购人工作时间到指定场所坐班工作,专门负责采购人日常法律顾问工作。驻场律师必须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实践经验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十)对于更换服务团队成员的相关要求: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成交供应商应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不予调换,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 * 年 (五)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宝函 ********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