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陆环项管〔2021〕24号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1万吨/年医疗机构可收物中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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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陆环项管〔****〕**号?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万吨/年医疗机构可收物中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你单位报来的《玉林市*万吨/年医疗机构可收物中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 该报告表编写规范,内容全面,环境预测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二、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平岭工业大道(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项目性质为新建(代码为:****-******-**-**-******)。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项目西面******,项******,项目南面为******,北面为荒地。项目占地****.**m*,项目租******厂房作为生产场地,主要采用原料为医疗机构分类包装,除去输液管上针头,回收物是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塑料输液瓶(袋)等。计划年回收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管)*****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三、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年玉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的各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判定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次委托******于****年*月**日~*月**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得知:项目厂界北面***米处的榄岭村氨、硫化氢*小时均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附录D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低于**(无量纲)。*、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玉林市环保局公布的《玉林市****年**月地表水质量信息》,*-**月,按均值计算,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Ⅲ类,自良渡口断面水质Ⅱ类,合浦水库断面水质为Ⅲ类,九洲江山角断面水质为Ⅱ类。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六燕水(农灌沟)的也达到Ⅲ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声环境:经监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昼间≤**dB(A),夜间≤**dB(A))。四、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臭气、输液袋或瓶残留药剂的异味等。项目破碎、撕碎过程采用湿法,装置密闭,避免粉尘的产生;干燥工艺采用电烘干,该工序无分解废气产生;项目污水处理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和H*S,污水处理间要尽量封闭,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加强车间通风,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排放限值。*、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破碎清洗废水、沉水分离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通过调节沉淀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m*/d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剩余**m*/d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加装消声设备、减震装置,车间隔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有筛分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清洗分离废物,其中筛分废物和清洗分离废物中的瓶盖******进行处理,废标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污泥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如果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如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生活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每天上门清运处置。*、要落实有专(兼)******环境保护工作,制订相关环保制度。五、其他*、你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向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建设单位在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后,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项目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 ?送:******?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政秘股 ?****年*月**日印发?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