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金钟社区、庙埂村、大山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工程招标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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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金钟社区、庙埂村、大山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工程招标终止公告镇雄县水务局关于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金钟社区、庙埂村、大山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工程作废标处理的公告 为了推进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金钟社区、庙埂村、大山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招投标工作,镇雄县水务局委托******为该项目招标代理人,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评标委员会从昭通市专家库随机抽取*名专家组成,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室为昭通市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人**月*日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第二名******,第三名为******。在公示期(**月*日—*日),招标代理人收到云南******委托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对评标质疑的电子邮件。**月*日,招标代理人向******委托代理人的疑议材料。为了搞清楚上述质疑情况是否属实,县水务局通知专家组于**月**日远程会商并听取专家组意见。**月**日上午,在专家组远程会商之前,县水务局找县发改局会商,认为该投诉不符合《云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不考虑作评标复核,故县水务局通知专家组取消会商计划。 招标代理人于**月**日发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月**日,网络上出现题为《云南镇雄:一个千万元饮水工程招标不公被质疑》的帖子。县水务局核对内容后发现,帖子上截屏的中标公示图删减了举报投诉的内容,帖子上标注“(镇雄县农村严重缺水)”配发的干旱开裂图片是从百度上搜索调取的。县委宣传部发现帖子后,要求县水务局对帖子上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可是,县水务局受核查条件限制,难以对帖子上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核查及答复。为了切实回应网民关切,县水务局经多方协调后,于****年*月*日组织评标委员会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由于该工程的评标委会由*人组成且无招标人代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文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经专家组集体意见:作出该项工程作废标处理”。专家组没有对帖子上反映的任何质疑问题作出说明。 之后,县水务局以多种形式向昭通市水利局反映情况。****年*月**日,按照市水利局通知要求,镇雄县水务局派人到市水利局开会,市水利局相关领导同志及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参会。会上,镇雄县水务局参会人员提出:该工程的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组成且无招标人代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并陈述了相关法律依据。经讨论,所有参会人均表示赞同镇雄县水务局提出的意见,随后市水利局下发《会议纪要》明确:随后市水利局下发《会议纪要》明确:“对于专家组复核单纯以‘该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人组成且无招标人代表’为由作出该项工程作废标处理的决定不成立”;要求“镇雄县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各方对该项目招投标项目全过程并重点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再作决定”。****年*月*日上午,镇雄县水务局请专家组和县发改局到昭通城富松大酒店开会,县水务局参会人员传达了昭通市水利局****年*月**日会议精神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五名专家作出以下书面意见:“就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咨询了市级主管部门,水利工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令,评标委员会由*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同时也咨询了上级主管部门省水利厅,认为水利工程一般采用*个评标委员,就此项工程*个评标委员也能满足要求,参照以上主管部门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号令,****年*月*日评标委员作出的废标处理意见失效,评标委员同意就《云南镇雄:一个千万元饮水工程招标不公被质疑》帖子所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复核”。****年*月*日下午,镇雄县水务局依照相关规定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就《云南镇雄:一个千万元饮水工程招标不公被质疑》帖子所反映的三个具体问题进行复核答疑,评标委员会复核后作出如下复核意见:“一、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朱庆林提供的社保网络截图与被废标的云南******、******、云南******、云南******情况一致’进行复核,情况属实。二、针对‘第三名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签发时间为****年**月**日,不满足项目负责人有三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经验与被废的投标人******情况一致’进行复核,意见如下:*.******项目经理为孙建新,提供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证等材料,其中: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为:赣************,签发日期为:****年*月**日。项目经理B证编号为:赣水安B(****)*******,发证日期为:****年*月**日。根据项目经理B证,******项目经理孙建新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项目经理有三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要求。*.******项目经理为景亚南,提供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证等材料,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为:滇************,签发日期为:****年*月**日。项目经理 B证编号为:云水安B(****)*****,发证日期为:****年*月**日。根据项目经理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景亚南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项目经理有三年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要求。三、针对‘评标委员会存在不公平和不公正’情况回复: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程序合法合规,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不公平和不公正性现象。经评标委员会复核,******无社保网络截图,该公司应作废标处理”。与此同时,镇雄县水务局协调县发改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招标代理人共同对帖子所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复核,复核意见为:一、在本次招投标工作中,县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程序合法,履职尽责,没有违规行为。二、关于“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近三年多项不良记录被处罚的通报记录在‘建设通’及相关网站查询”的问题。通过在‘建设通’网站查询复核,该公司被通报多项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进行查询,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该公司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失信被执记录,无被限制投标的行为。因次,该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三、关于“**家投标人当中有多数投标人项目经理均有在建项目情况”的问题。经复核,《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自行承诺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招标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采用承诺制,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自行承诺,并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因此,招标代理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这一规定收取了相关承诺书。四、关于“个别公司因无在建承诺书而初步评审不通过,实际该公司在建承诺书是符合要求”的问题。经复核,《招标文件》中规定:“投******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自行承诺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因此,招标代理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这一规定收取了相关承诺书。 镇雄县水务局与县发改局研究后,决定:由于评标委员会对已公示的中标人(******)作出“该公司应作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规定,决定对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金钟社区、庙埂村、大山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工程作废标处理。由此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恳请谅解!该项目重新启动招标工作,待招标人另行通知。 招标人:镇雄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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