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龙板山P(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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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详情 拍卖起始价(RMB)竞买保证金(RMB)剩余时间*,***万元***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基本信息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 龙板山P(****)**号 拍卖开始时间 ****年**月**日 **时**分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报名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地块名称 龙板山P(****)**号 土地位置 遂昌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区块P(****)**号地块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所属行政区 遂昌县 出让面积 *****.*平方米(**.***亩)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容积率 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 是否标准地 是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物控制指标 单位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 ≥**** 万元/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亩均增加值 ≥**.** 万元/亩 土地产出 ≥*** 万元/亩 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遂昌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和“标准地”******法人竞得本地块的,必须在遂昌县境内注册成******。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遂昌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先与浙江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签订《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或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页面上的地块详情里面查看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联系人 胡女士、林女士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地址 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办公室) 结束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最高有效报价 *,*** 万元 竞得入选人 ****** 地块基本信息 END 资料详情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