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改造工程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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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对“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改造工程”补遗通知发布如下:*、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四、业绩要求修改为:“比选申请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年*月*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个验收合格的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改造项目(须提供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
*、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出现的所有“商务部分”字样均修改为:“经济部分”。*、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质量要求修改如下:***.******.***质量要求(*)改造后的照明环境达到现行各项标准要求,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GB*****-****《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T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
GB*****-****《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JGJ**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照明测量方法》
GB*****-****《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GB/T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教室照明产品达到各项标准要求,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IEC/TR *****: ****《应用IEC *****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IEEE Std ****-****《IEEE推荐的高光LED减少使用者健康风险调制电流方法》
GB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GB ****.*-****《灯具第*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灯具第*-*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T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以上规范和标准以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原有规范若已被废弃,则以相应的新规范为准。
(*)中选人施工前灯具到场后,由比选人随机抽取一套LED教室灯和一套LED黑板灯,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人支付。要求如下:
①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灯具的光源色温、蓝光危害等级、光频闪危害、显色指数、灯具效能、整灯功率、功率因数、色容差、灯具效率。
②抽检结果必须合格。比选人随机抽取的一套LED教室灯和一套LED黑板灯检测的指标未达到中选人其比选申请文件承诺的(虚假响应);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中选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将禁止参与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系统内项目;并确定第二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中选人施工完毕后,各项目学校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采用每所学校随机抽取*间教室的方式对灯具及教室照明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人支付。各项目学校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如果有)与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检测报告数据之间进行复核,数据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要求如下:
①检测项目:眩光值、均匀度、照度。
②教室整体环境检测(查)。
③抽检结果必须合格。中选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其比选申请文件承诺的(虚假响应),须按其比选申请文件承诺的要求进行整改;若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的,比选人和各项目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中选人所有的投入均不予退还,对比选人和各项目学校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进行赔偿。(*)、比选人和各项目学校需要制造商对中选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产品质量保证期
①.比选申请人应明确承诺:其参与比选的产品及所有改造内容质量保证期为*年。比选申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比选文件要求的,按比选申请人实际承诺执行。
②.参与比选的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比选申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比选申请人实际承诺执行。
③中选人将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所有改造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
①.中选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各项目学校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A)电话咨询
中选人应当为各项目学校提供专人技术援助电话,解答各项目学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各项目学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现场响应
各项目学校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选人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各项目学校能够正常使用。(C)技术升级
如果中选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中选人应及时通知各项目学校,如各项目学校有相应要求,中选人应对各项目学校购买的产品进行终生免费技术升级服务。(D)其他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每年不少于两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保修期后每年不少于一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确保使用安全。
②.质保期外服务要求(A)质量保证期过后,中选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B)质量保证期过后,各项目学校需要继续由原中选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选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选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各项目学校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工程部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补遗是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或补充说明,对于竞选比选文件内涉及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均统一修改或补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已发出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通知发布为准。本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注: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https://***.******.***/yuzhongweb/)”发布的有关本比选项目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一切信息并自行下载。不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比选的所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重庆市渝中区教育房屋管理站重庆顶轶******
****年**月**日
附件: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改造工程-补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