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州市三界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振兴北路环境提升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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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三界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振兴北路环境提升工程(第一号)补遗书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三界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振兴北路环境提升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第一号)补遗书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点投标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更改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均相应更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第一号)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一号)补遗书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浙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