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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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赤财指农〔****〕***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万元。该项指标请列入****年“*******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第***类**款相应科目。 请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关于下达****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年*月**日end of article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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