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规划及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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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规划及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规划及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规划及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AFN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规划及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华******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号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九十)
项目负责人:陈炜力(证书编号:*********)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质量:合格
工期:(*)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个日历日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
(*)方案经规划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确认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BIM成果。
(*)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备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个日历日;②BIM模型包括所有建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③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④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个日历日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⑤以上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服务期限延误不计算在总设计周期内。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五十五)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项目负责人:李锋亮(证书编号:*********)
质量:合格
工期:(*)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个日历日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
(*)方案经规划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确认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BIM成果。
(*)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备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个日历日;②BIM模型包括所有建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③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④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个日历日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⑤以上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服务期限延误不计算在总设计周期内。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合庐******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科技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查林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项目负责人:殷杰,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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