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江苏杰普拉斯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5000件印染机械轧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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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件印染机械轧辊项目宝应县安宜工业集中区宝源路江苏************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纺织印染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作、销售。本项目不新征用土地,本项目依托厂区内已建的生产车间、配套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新建环保工程。我局于****年*月**—****年*月**日在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及经PH调节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一并接管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限值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其他制品企业排放限值及表*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H*S、臭气排放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中相应标准及表*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 )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危废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化处置。施工期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以配料间为边界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密炼车间及硫化车间为边界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