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涪陵区黑塘水库工程输水工程施工答疑补遗文件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涪陵区黑塘水库工程输水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各投标单位:
现将涪陵区黑塘水库工程输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YZB****-***)(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及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投标报价第*项变更为:“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其中:管道工程按单位延米固定单价承包,一般项目为固定总价承包)+钢材、钢管材料调差。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仔细核实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和项,并进行自主报价,其报价包含合同(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第四章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项变更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按以下定额组价后按承包人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税前):
***.******.***.*定额选用
****年重庆市水利局(渝水基[****]**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号《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渝水〔****〕**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水(****)**号《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筑工程主要采用渝水基[****]**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采用渝水基[****]**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安装工程采用渝水基[****]**号文颁发的《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以上定额缺项的,参照(一)如果《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及其配套定额、文件没有适用于变更(新增)项目单价编制的定额子目,可借用全国水利定额、水利电力定额、其他省、市及自治区的水利定额的定额消耗量,人、材、机预算单价需严格按《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年版)和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及其他配套文件编制执行。(二)如果《****年重庆市水利定额》及其他《水利定额》和配套的定额、文件均没有适用于变更(新增)项目单价编制的定额子目,由承包人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借用重庆市****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执行。
***.******.***.* 组价下浮比例确定
承包人报价下浮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下浮比例=(*-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变更(新增)项目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
(*)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市水利局及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材料单价:
①按变更(新增)项目实施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②变更(新增)项目实施实施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
③变更(新增)项目实施实施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
三、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款变更为: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原因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钢材、钢管因市场价格波动超过±*%时调整合同价格。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按第本款***.******.***项规定的方式调整。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调整方法:
***.******.***.*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不调整。
***.******.***.*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基准日当期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格。
(*)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较基准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按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 基准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可调价差材料单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可调价差材料单价×(*±*%)调差。
(*)工程量按照第**〔计量与支付〕约定计算,单位工程的材料消耗量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消耗量执行,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单位工程材料消耗量高于定额单位工程材料消耗量的,按相应行业定额的材料消耗量执行。
(*)以上材料的价差调整,在完工结算时根据进度款支付月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及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按上述价差调整办法进行调差,分月计算。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采用。
四、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单价子目中的“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第**条〔价格调整〕约定执行”变更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结算原则第(*)条中增加“*)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差调整的结算,按本合同第***.******.***的调整方式,完工结算时一次性办理结算”。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特此通知招 标 人:重******
招标代理机构:重******
****年*月**日工程量清单限价.pdf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