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李松蓢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2021年度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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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李松蓢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年度第三期)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 *.深****** *.深圳******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过评比,第一名,深圳******,报价:*****元;第二名,深******,报价:*****元;第三名,深圳******,报价:*****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委托方的工作需求,服务方提供交通辅助服务予以保障,以协助各工作组高效地开展相关土地整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该项目土地整备任务。 *.驾驶员需熟悉光明区地形,有有效驾驶证并具有*年以上驾驶经验。 *.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为***万元、盗抢险、驾驶员险、乘客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自燃自爆险、挡风玻璃险及交强险等),保证符合条件的使用车辆。 *.提供交通辅助服务应包括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发票税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检费用、燃油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性能要求能够满足土地整备中心工作的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驶车辆,并办理好年审、绿标等相关手续。 *.及时做好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正常的维修及保养,确保及时有效提供辅助服务。 *.若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无法使用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及时更换接送服务车辆使用。 *.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行车。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邀请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风景路**号 联系人: 梁灿威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