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本级]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老年大学应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C2021-03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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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春市******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老年大学应用物资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老年大学应用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阳光-YC****-***
*.项目预算:**万元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预算服务内容* 宜春市老年大学应用物资采购项目*项**万元详见参数要求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材料资审。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止,供应商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 称:******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账 号:**** **** ****
五、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且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缺项不予补交)材料单独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予以“资格文件”注明。
*、成交原则:谈判小组首先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保证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允许每个投标人三轮报价(包括第一次递交标书中的报价),取投标人最终报价进行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扣除。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单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服务,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防疫情况:疫情防控特别说明
疫情防控特别说明: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并下载宜码通。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①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
②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的;
③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
④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⑤未佩戴口罩的;
⑥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C的;
⑦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的。
*、其他说明,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公告期间,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改变的,以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指挥最新通知为准。
六、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
(*)谈判小组首先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保证期限和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保证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允许每个投标人三轮报价,取投标人最终报价进行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预成交供应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家的,应当停止评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七、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宜春市******
联系人:涂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北**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楼
十二、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eb/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五、附则
本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解释权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