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湖南省区域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湖南省区域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
【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受衡******的委托,对湖南省区域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卷、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保修工作范围:符合建设部**号令、国务院****年***号令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现以招标公告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号令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为准。”为准。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缺陷责任期:**个月” 与招标文件第***页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不一致;现以招标文件第***页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为准。
特此澄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的规定,截止时间: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的规定,此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予延期。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招标人:衡******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号街区**地块
联系人:曾振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支路**号衡洲福居****室
联 系 人:罗婷
电话:***********招投标监管部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