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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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玉学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全力推进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通畅,为破解交通瓶颈打好基础”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年,我局积极与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衔接,争列自然村组道路**条**.***公里,总投资****.*万元,其中省补资金****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改建了我县**个乡镇**个自然村(组)道路。其中:新开乡* 条*.***公里、西屯镇*条*.***公里、中台镇*条*.***公里、龙门乡*条*.*公里、梁原乡*条*.***公里、朝那镇*条*.***公里、蒲窝镇*条*.***公里、独店镇*条*.***公里、邵寨镇**条*.**公里、百里镇*条*.**公里、什字镇*条*.***公里、上良镇**条*.***公里、星火乡*条*.*公里。工程批复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行业监管,公开招标*家监理企业进驻工地,负责项目原材进场、工艺指导、工序验收。截止目前,已建成**.**公里,完成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预计*月底可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汇报衔接,持续加大自然村(组)道路建设,扩大项目覆盖面,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大便利。联系电话:****-*******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