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司法局宁乡市司法局劳务服务购买项目合同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合同正文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司法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 宁乡市司法局劳务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NXCG-************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 宁乡市司法局劳务服务购买项目 其他服务见附件项********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壹万壹仟捌佰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宁乡市司法局劳务服务购买项目:*******元/两年*.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宁乡市司法局指定地点。*.*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案卷资料整理(含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文件合同、社区矫正等);案件回访、民意调查、窗口群众接待、引导、政策解读等服务以及信息汇总分析(含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文件合同、社区矫正等);智慧系统、远程视频系统、网站管理和维护(含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执法公示)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阶段性、辅助性工作任务。*.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本年度费用约为******元(含税,根据劳务服务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甲方每年按四次付款。在每个季度末,按劳务外包实际工作完成量按实结算。*、乙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 **** **** ***** 开户行:湖南******乙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上述账户信息变更,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如因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无论是甲方的损失或乙方自己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进行验收,如乙方未按照要求完成劳务的,甲方有权在下季度支付费用时,对乙方未完成的相应业务予以核算并扣除相应费用。 *.* 收款账户: 湖南******(******:*****************)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参照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及宁乡市司法局采购要求执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随时实行监督检查。*、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甲方有权制定详细的考核措施,并对乙方劳务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按考核标准追究相应责任(考核制度由甲方另行制定)。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并提供给甲方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按甲方的标准和要求充分恰当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安排到甲方的劳务服务人员应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乙方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工资,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为劳务服务人员购买的必要保险、劳务服务人员身份及健康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从事劳务服务,保证不使用童工。*、乙方与从事本项目服务的劳务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劳务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伤亡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劳务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工作无法满足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不得将工作中知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劳务服务人员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如因乙方安排到甲方的劳务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有关的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对接,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在**小时内解决。**、乙方不得将该劳务服务项目再次转包或分包。*.违约责任*.*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劳务服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按照总合同的**%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继续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按照总合同的**%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继续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甲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应付劳务费用的万元之一的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主张权利所必需的费用。*.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他约定*、乙方应将本协议对劳务服务人员的要求告知劳务服务人员。*、合同到期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行政中心东四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新康路华都丽景**、**栋***A室 法定代理人: 刘海波 法定代理人: 宋哲 委托代理人: 刘海波 委托代理人: 宋哲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最后的报价 司法局.docx司法局成交通知书.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gpcategory/show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