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泉州市光前医院电子票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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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光前医院电子票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泉州市光前医院对泉州市光前医院电子票据建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泉州市光前医院电子票据建设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行业应用软件********、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年来,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智能移动应用迅速普及,电子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不断扩大应用。然而,由于纸质财政票据开具不方便、传输不便捷、保管存放要求高、报销入账程序复杂等原因,明显制约了电子缴款等新兴缴款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间的应用,单位管理难度大、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为适应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以数字化的财政电子票据取代现有的纸质财政票据,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是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唯一供应商,且该公司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中标泉州市所有区县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该系统功能复杂,环节众多,须对非税票据改革的调整需要做出及时响应,能够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业务延续性和数据安全性”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号博思软件*、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张建培中国******泉州分公司工程师黄恒************工程师杨克松黎明职业大学高级工程师*、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光前医院 地址: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医院 联系人姓名:骆海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泉****** 项目联系人:许鲤鹏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泉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号交通科研楼C栋*/*层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泉州市光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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