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内蒙古金拓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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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有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E交易电子平台信息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Q********项目名称 内蒙古********%国有股权转让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金土旅游******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认缴****万元,内蒙古金土旅游******认缴****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内蒙古金土旅游******实缴***万元,内蒙古扎鲁特旗鲁丰国有******实缴**万元。受让方受让后由各股东修改章程,未实缴部分在修改章程后由各股东按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股权比例缴纳出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中心备查,上述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中心收费办法执行。*、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本次股权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次股权转让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继续履行其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非法理由对标的企业职工违法予以辞退。标的企业转让后,如产生劳动纠纷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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