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车管所购置专用考试用车(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车管所购置专用考试用车(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H*******-* 二、项目名称:车管所购置专用考试用车(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国际汽车城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万零伍仟捌佰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平头大型货车,平头牵引车; 品牌(如有):东风牌; 规格型号:东风牌EQ****XLHL*D 型教练车、东风牌EQ****XLHL*D型牵引教练车; 数量:平头大型货车*辆,平头牵引车*辆; 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先元、邵奇、林如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楼****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六安开发区经三路与***国道交叉口向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珂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报价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息记录承诺函 *.询价响应表 *.质疑回复函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徽******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