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最美白花---摄影作品展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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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最美白花---摄影作品展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最美白花---摄影作品展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活动范围:白花社区 二、服务内容: 普及摄影的基本知识,提高社区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水平,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通过收集居民的摄影作品开展*场摄影作品展示,反映社区居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服务内容包括: *.开展摄影基础理论培训*场,每场服务人数**人。 *.开展摄影采风活动*场,每场服务人数**人 *.开展摄影作品赏析会*场,每场服务人数**人 *.在社区开展主题不同的摄影作品展示*场,展示作品***件以上。 三、服务人次:***人次 四、服务对象:白花社区居民 EndFragment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白花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富民大道白花社区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人:张明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年*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