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7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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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中标结果公告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UVFvFJIDl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标段编号E**********UVFvFJIDl***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城市******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马晓艳联系电话***********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开标室***中标结果中标人名称西安******,陕西******中标价****.****万元工期(交货期)**项目负责人丁晓勇中标内容*.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南二环(雁塔北路以西)、过街天桥)本标段所涉及的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和采购等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质量:合格其他投诉受理方式:一、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三、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号*号楼***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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