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深化“双基”法治建设 为全局工作助力--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基”法治建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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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双基”法治建设 为全局工作助力---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基”法治建设工作纪实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拓宽自然资源学法普法覆盖面,严格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探索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努力构建 “法润自然”良好的普法氛围,“双基”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成效显著。 一、强力打造“双基”法治基地建设,突出法治引领(一)完善学法用法等各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先后制定学法用法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监督制约机制等各项制度,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始终坚持局党组带头学法、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的制度体系,每次党组会都要坚持先学法,后议事,事后各科室、站所集体学习的学法用法约束机制。(二)机关干部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学法意识。局党组带头学法,开展会前学法。同时,认真落实普法计划,做到“计划、时间、内容、笔记、考试”五落实,确保学法培训的效果。二是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人事科每年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在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不定时培训的基础上,以中层以上干部、执法人员为重点,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较好地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三)普法先行,法治宣传超前介入各项工作为更好的展现双基法治建设的意义,我局专题研究法治基地建设,在此基础上,要求全体职工真正利用双基法治基地等平台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工作之前先学法,做到法在心中,严格依法行政,边工作边普法,普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以法治建设助推全面工作。(四)层层设立咨询员,完善普法体系建设为全面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我局加强与各镇街协调,在镇街的协助下,每个自然村都专门聘请一名责任心强,敢于碰硬的人作为自然资源咨询员和普法联络员,承担起执法巡查与普法的双重作用,不定期对所有的咨询员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更好的开展普法工作,促进法治建设入村入户。(五)筑牢法治基地建设,拓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七五”普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理论,紧抓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主线,认真研究普法的重点和载体,先后在店头国土所、不动产登记中心、郑山街道新埠社区、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建立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基地平台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六)全员行动,在工作中学会用法化解自然资源矛盾纠纷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提前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专门成立人民调解室和行政调解室,并聘请两名专职调解员,各科室、各基层所专人兼职行政调解员,针对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深入分析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进行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力争提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七)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保证执法的合法性我局要求所有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都先参加学习培训,考核合格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才能进入执法岗位。执法过程中要积极参加各级执法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我局专门聘请专业执法人员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专项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二、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体现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推动力。(一)理顺法治建设工作体制,突出法治工作引领作用。 我局法制机构虽然建立,但是由于受人员限制、身份限制、制度不够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法治部门的作用很难发挥极致。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彰显法治宣传的引领力,我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保障经费、充实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等措施,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好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二)有计划开展法治培训,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在以往工作中,存在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的情况;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轻法律规范,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充分利用法治基地平台,由人事科列出培训学习计划,法规科组织进行全员学法,并举行普法考试,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强化法治意识,做到人人严格依法行事。(三)加强内外监督,保障行政执法严谨高效。以往行政执法缺乏监督,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行政执法监督滞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不受重视,更多的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行政执法不到位的情况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通过法治建设带动全员学法、全员执法,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紧密配合,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肃性,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三、加大“双基”法治建设步伐,实现“双基”法治建设新突破我局通过申请更多的经费,投入更多的精力,精细化谋划新举措、加大“双基”法治建设力度,争取让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如鱼得水,作用显示的淋漓尽致。(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真正实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面广且任务艰巨,需要经费作为保障。我局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作为基层开展法治建设的依据,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争取多方面的投入,全面推进“双基”法治建设。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保障,我局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多方位调研,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对现实中合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予以肯定;对那些不合理的障碍要彻底改革,力求在体制、制度上不断创新,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依有据,用制度约束,用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一是加强法制机构人员设置,争取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二是对法制机构的设置制定“硬指标”,保证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有章可循。三是强化法制机构权威。重大负责事项都要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拒绝擦边球、不公平、不合理合法各问题。(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监督合法有据,监督有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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