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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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编号:E*******************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修改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出入口智能化改造工程”中的“须提供部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报告取得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修改为:“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报告取得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本项目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第**.*条款“评标委员会”修改如下:****.*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注: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