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某部洛阳医疗区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托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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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部的委托,就洛阳医疗区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托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洛直军采招标(****)****号
采购编号: ****-JQ**-F****
*、项目名称:洛阳医疗区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包洛阳医疗区污水处理站社会化托管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个包。本次招标计划对我院医疗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转和******保障,合同期限二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评审专家名单:颛清瑞、于影、殷芳、李玉英、孙慧贤。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北京******
成交价: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陆仟壹佰叁拾柒元陆角
小写:*******.**元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号楼二层***-**号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和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驻洛阳市部队
监管部门联系人:驻洛阳市部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