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幸福里·中心嘉园南侧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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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幸福里·中心嘉园南侧排水工程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茶陵县幸福里·中心嘉园南侧排水工程施工合同业 主 (甲方):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方(乙方):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if !supportLists]*、[endif]工程名称:茶陵县幸福里·中心嘉园南侧排水工程 *、工程地点:茶陵县天伦小区北侧 第二条: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茶陵县幸福里·中心嘉园南侧排水工程图纸范围及招标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第三条:承包方式[if !supportLists]*、[endif]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建。施工期间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乙方负责管理,搞好文明施工。第四条:工期*、工期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开工日期**** 年_*_月_**_日,完工日期**** 年_*_月**_日,工期_**_天。 *、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财政、审计单位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甲方变更设计。 (*)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负责通知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工程中标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柒拾万零壹佰陆拾贰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评审审定结算。*、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第二年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第三年未出现质量问题,按结算评审审定金额无息付清剩余价款。第七条:质保期*、从完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质。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一切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超过质量保证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双方义务*、甲方义务(*)委派现场代表尹理想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乙方义务(*)乙方每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和人员管理,工程标识、标牌摆放到显眼部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不得随意到处乱穿,安排专人引导有序交通。(*)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日 期:日 期: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mvc/viewNoticeContent.do?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