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信阳农林学院2021年屋顶防水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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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年屋顶防水项目*、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信财公开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元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纳税证明材料只提供了****年*月至*月和*月至**月,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年以来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年以来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申报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以后,同意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号联系人:尚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单元****号联系人:胡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联系方式:***********相关附件回执单.jpg情况说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