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技工学校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大赛设备采购项目(一)(重新发包第1次)LBCG2021104A-重1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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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技工学校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大赛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财富广场首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灵璧县技工学校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大赛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春、谷岳、张俊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室,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技工学校 地 址:灵璧县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园妹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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