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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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一、质疑供应商:******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号西南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园--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A*幢第*/*层A*-*-***铺号。授权代表:杨永梅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新城板仓九期安居房(天海苑)商业用房*#楼*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因认为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综合评分表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收到质疑书并依法予以受理。[if !supportLists]三、[endif]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人认为综合评分表中综合实力要求提供营养资格证书已被取消,请求将营养师改为健康管理师。四、质疑处理情况:我公司收到质疑人质疑书后,立即依法启动了质疑处理程序,成立了*人质疑处理小组并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现回复如下:质疑事项*回复具体内容:本项目为医院食堂采购,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评分表中设定营养师资格证书作为加分项。是因为在合理认定范围内的营养师证是有效的,营养师与不同的对象结合可大致分为临床营养师、公众营养师、食品营养师、运动营养师、餐饮营养师等****年,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认证为公众营养师,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在职业资格认定取消后,由行业自律组织负责人员认定取消后的管理工作。目前中国营养学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对营养师资格证书认定。因此本项目在营养师证书要求上并未要求具体部门颁发的证书亦是出于实际考虑。且营养师是从事营养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健康管理师是从事对人群或个人健康和疾病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维护和健康促进的专业人员。因此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定的营养师资格证书为加分项,是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综上,贵单位质******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四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