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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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年立法工作安排,由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就立法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年*月**日上午*:**二、听证会地点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会议室三、听证事项就《条例(草案)》拟设定的二次供水和有关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听证。《条例(草案)》相关条款:第三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第四项:“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第五项:“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未独立设置,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的。”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按照持不同观点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名人员参加听证会,并提前*日发送邀请函。有关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五、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关注晋中市二次供水管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于****年*月*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给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胡杨电话:****-*******传真:****-*******邮箱:jzggfg@***.com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凤鸣街中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