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天一广场协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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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NBGODOZB******
*. ******受宁波******委托,对宁波天一广场协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天一广场协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服务地点人员数量(暂估)最高含税限价
(人民币)主要要求天一广场**人***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的服务水平达到本项目标准和要求,完成了服务承诺的,招标人可与其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时间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期间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自****年*月*日起至今(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类似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服务实施案例(提供合同证明);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原件评标时备查(除合同及用户证明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看原件,以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原件资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无效标处理。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网和******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号
联 系 人:李欣霏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电 话: ****-********
电子邮件: ******
联系 人: 陈琦阳、盛宁琳监管单位:******
监管电话:****-********注:根据税总发【****】**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