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城警务工作站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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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项目概况洛城警务工作站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人民东路***号崇文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XCJCG*******项目名称:洛城警务工作站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否*洛城警务工作站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项本项目为洛城警务工作站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洛城警务工作站工程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约***.**m*,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m,为确保警务工作站顺利运行,需购置智能化设备,具体采购内容包括: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车辆人脸卡口系统(*车道)、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一键点调系统、UPS系统、会议扩声及外宣扩音系统、办公区系统、指挥决策区系统、接待大厅区系统、智能装备系统、周边配套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除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企业规模实行承诺制,由企业自行对照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内容诚信确定自身企业规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其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其企业规模的其他材料。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授权委托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年**月~****年**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无锡市人民东路***号崇文大厦****室)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答疑地点:/答疑时间:****年**月**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号住建局大楼*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号住建局大楼*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号(http://***.******.***.cn/doc/****/**/**/*******.shtml)等相关文件规定,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人。 *)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的,严禁进场。(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苏康码”。) *)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新兴西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无锡市人民东路***号崇文大厦****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怀平、华佳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