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龙安区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水示范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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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水示范工程)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龙安区****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水示范工程) 招标编号:GBSL****SG***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申红旗 建造师注册号:豫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R*****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征东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B(****)***** 第三中标候选人:青岛海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于雪豪 建造师注册号: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鲁水安B(****)*****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B******联系人:梁玉冰联系电话:****-*******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龙安区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英豪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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