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浦城县石陂镇梅坑等4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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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石陂镇梅坑等*个村****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各投标人: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石陂镇梅坑等*个村****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编号安达浦招【****】**号的通知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页,**.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增加以下条款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个月。
***.******.***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函附录*.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现改为招标文件第***页投标函附录*.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招标人:浦城县石陂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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