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机场片区九溪路(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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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片区九溪路(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上传时间:****-**-** **:**信息来源: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Y**申请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文件开启时间
****-**-** **:**:**文件开启方式
线上开启评审办法
记名投票法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pt;margin-bottom:*pt;}p.a{text-align:justified;}span.a{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pt;}span.a*{font-size:**.*pt;}span.a*{font-size:*.*pt;}p.a*{text-align:left;}span.a*{font-size:*.*pt;}p.a*{text-align:center;}span.a*{font-size:*.*pt;}p.a*{text-align:left;}span.a*{font-size:*.*pt;}p.a*{text-align:justified;}span.Char*{font-size:*.*pt;}span.Char{font-size:*.*pt;}p.X*{text-indent:**.*pt;text-align:left;}span.X*{font-family:'Calibri';}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工程名称机场片区九溪路(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工程(设计)(重新公告)招标阶段设计招标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一、本工程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此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以下空白)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