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顾县镇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分中心办公楼、门卫室装修及室外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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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顾县镇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分中心办公楼、门卫室装修及室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顾县镇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分中心办公楼、门卫室装修及室外工程
*.* 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三、竞争性磋商信息:
*.* 竞争性磋商时间:****年**月**日
*.* 竞争性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宫莉;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范巧变、李展宇
四、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
成交金额:******.**元
项目经理姓名:赵庆江;级别:二级;证书注册编号:豫************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杨庄乡政府院内*号
五、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六、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七、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顾县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层***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